打假调查

人社部打假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2022-05-16 浏览:186 我要评论( )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举报反映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注册职业资格证书问题作出郑重声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举报反映“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注册职业资格证书”问题作出郑重声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及江苏英才公司不是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相关规定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该机构及其颁发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国家发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该机构也不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其所发证书信息不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osta.mohrss.gov.cn)查询。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以下简称国办73号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以下简称人社部68号文)相关要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江苏英才公司颁发印有“全国”“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证书,声称政府认可,违反了国办73号文、人社部68号文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我国技能人才评价市场秩序,我中心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用人单位、相关院校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出现的类似问题,请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也可将有关证据线索提供至zhengshuzhili@mohrss.gov.cn。

一、JYPC未在江西省人社部门备案,其开展的评价发证活动不是经江西省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开展的评价发证活动。

二、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出现的类似问题,可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电话0791-85522809。

人社部近日印发通知,对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惩戒措施?来了解下!

“山寨证书”扰乱正常秩序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机构和单位以新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随意举办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还有一些机构和单位虚假或夸大宣传,甚至假冒权威机构名义组织培训、评价、颁发证书等,社会对此反映强烈。

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诚信,保障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人社部自3月起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进行专项治理。

这些情况将被治理

1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是,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2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是否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是否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是否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3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有无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4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是否存在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是否存在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

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建立“黑名单”制度

通知要求对发现的违规违法情况坚决纠正查处。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典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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